行政司法并进 中国区块链监管政策呈现三大脉络

2018-09-13 09:13:35
肖飒:行政司法并进 中国区块链监管政策呈现三大脉络

区块链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国家机构和大型互联网企业中,各类创新应用模式在逐步落地。可以说,区块链正在凭借其公开、透明、不可篡改等优势呈现新一代科技的颠覆性力量。
 
我国一直以来对区块链的发展和创新重视有加,各项支持性及监管性政策层出不穷。
 
本文试图梳理近年来中国对区块链的监管脉络。虽每每谈到区块链监管便离不开对首次代币发行(ICO)规则思路的讨论,但鉴于监管层对区块链技术本身与链上产品之一——ICO采取完全不同的监管思路与治理策略。
 
且ICO仅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之一,一种目前监管层并不认可的应用方式之一,故本文仅着重对我国链上技术本身的监管脉络进行梳理。
 
第一部分:政策梳理
 
2016年10月,工信部发布《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建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情况,及时出台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示范工程、“双创”平台建设、系统解决方案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同时,建议国内重点企业、科研、高校和用户单位加强联合,加快共识机制、可编程合约、分布式存储、数字签名等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2016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发布《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要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新兴技术的研究探索。
 
同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多次提及区块链。同年12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指出,要将区块链归为互联网金融技术范畴,并鼓励该技术发展。
 
2017年,关于区块链技术的各项鼓励与支持政策出现井喷状态。
 
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业信息技术“十三五”规划》(银发【2017】140号),指出要贯彻落实“互联网+”战略,通过政策引导、标准规范,促进金融业合理利用新技术,建设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基础平台及互联网公共服务可信平台,研究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热点新技术应用,实现新技术对金融业务创新有力支撑和持续驱动。
 
该规划进一步明确区块链技术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的重要性,提出我国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标准化路线图。全国各省市开始陆续出台区块链发展相对应的支持性或规范性政策。如:
 
北京: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提到发展基于区块链的绿色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提高绿色金融项目安全保障水平。
 
上海: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国内首个区块链技术应用自律规则——《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区块链技术应用自律规则》,要求区块链技术服务实体经济,注重创新与规范、安全的平衡,明确金融稳定与信息安全的底线,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用区块链技术应当向当地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进行报备,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与自律管理。
 
广州: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办法规定的培育奖励、成长奖励、平台奖励、应用奖励、技术奖励、金融支持、活动补贴等扶持力度之大令人振奋。
 
深圳: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到,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奖等奖项的创新激励作用,重点奖励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等等。
 
进入2018年,3月份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纷纷对区块链的发展纷纷进言。全国政协委员、360董事长周鸿祎表示中国发展区块链,挑战和机遇并存,而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让监管理解区块链并适度监管”。
 
中国也许在底层技术还无法与一些先进国家比肩,但中国应用场景的丰富度和创新性则在世界上首屈一指。如果中国区块链行业能紧密合作,监管能够适当包容、鼓励,中国在区块链领域引领全球指日可待。
 
当月,国家工信部宣布筹建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参与国身份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区块链标准化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5 月,网信办发布《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强调要积极布局区块链等战略性前沿科技。广东南海区等地出台《关于推进“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始全方位推进“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发展。
 
就在本文付梓之际,2018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表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可以说,区块链技术在证据采集上的应用顺利落地,并获官方认可。
 
第二部分:政策脉络
 
梳理上述规则,我们发现:
 
(1)监管当局对区块链技术本身呈现出积极支持的政策倾向。之所以说支持倾向明显是指,区块链技术本身得以如火如荼的发展,同日而生的链上首次代币发行却被监管层专项整治,“露头就打”。
 
冰火两重天的强烈对比,让币圈人惶惶不可终日或在规则的边缘试探能否还有一日可以上岸。
 
(2)监管政策以规划、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层级较低,指导性明显,适用性不足。尽管未来已经来临,但在其真正流行开来之前,尚路漫漫其修远兮。
 
目前,区块链技术基础相对薄弱,各项具体应用尚在开发中。各项政策将该项技术的探索与拓展作为方向,行政指导的意味更强,对技术具体如何运作,政策性文件的适用性略显不足。
 
(3)行政与司法规范并进,消除制度壁垒,助力技术发展。行政与司法规范相较于技术发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且行政与司法规范在衔接机制上时时需要磨合与协调。
 
我们有幸看到,行政与司法规范齐头并进,共同支持、认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可以预见该项技术必将获得更多的发展动力与前进活力。
 
技术本身并无好快,技术背后的应用者才决定了特定技术引用场景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未来发展场景。
 
任一项创新事务的治理同样遵循已成立的规则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规则本身又制定良好的法治原则。
 
若监管思路能拓展、监管手段能跟进,区块链当有更多、更好、更积极的应用。
 
来源: 互链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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