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幼平:网信办备案是鼓励区块链创新、良链驱逐劣链的措施

2019-04-04 03:47:27
2019年3月30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197个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这预示着区块链技术迈出了规范化的第一步,区块链创业者们可以正规地做应用。

在市场再次将目光投向区块链这个充满争议的新兴科技时,4月3号,记者联合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推出了本次在线课堂,在课程中他提到发币与不发币项目区别、区块链项目的合规性分辨,以及“扬链禁币”、“简政放权”和“金融收缩”的监管方向等。他认为:随着网信办区块链备案的落实,区块链是万业可用,万人可进的新时代。

国家信息中心朱幼平:网信办备案是鼓励区块链创新、良链驱逐劣链的措施
 
记者:第一批备案名单出炉,您观察到什么特点?

朱幼平:首先声明,我们这里是专家解读,帮助大家理解政策,不代表我们所在单位国家信息中心的意见,也不代表政策部门的意见。

这次备案是第一批,涉及164家企业共计197个备案号,也就是197个区块链项目。这次的备案,性质相当于网信办做的一次摸底调查,是信息搜集。

网信办明确表示,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即不代表上述164家企业有任何监管背书。

我们认为,此次备案只是监管的第一步,摸清底数,并不是监管要求的全部。按照政策逻辑,预计下一步网信办会针对这197个备案号项目进行评估,甄别合规性,并提出进一步监管意见。

记者:据我们了解,有些公司提交了备案,但并不在第一批名单中,是因为什么原因?

朱幼平:原因肯定是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属于被监管的范围。

记者:我们注意到,197个名单中既有大公司项目,又有小公司项目;既有发币项目,又有未发币项目;既有政府参与的项目,又有民间项目,似乎没有什么规律?

朱幼平:因为是第一批,197个名单中既有大公司项目,又有小公司项目;既有发币项目,又有未发币项目;既有政府参与的项目,又有民间项目,确实没有什么规律。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大家的理解不一样。随着工作推进,这些技术细节问题,会逐渐形成统一规范。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备案的区块链项目并没有大公司和小公司、政府项目和民间项目、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区别,政策上一视同仁。我们认为,将来也不会因为这些政策上有个三六九等,都会一视同仁的。

记者:发币与不发币区块链项目如何区分,怎样认定?

朱幼平:这次是登记备案,并没有说登记备案了就合规了。说197项里有发币项目,这个说法要谨慎了,不能无根据瞎说的,有法律责任在,要有真凭实据。我们注意到有些评论文章很轻率地说某某企业发币了,如何如何,作为媒体,作为专家,不能这样草率下结论,这样说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般而论,鉴于我国情况,发币项目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原来发币了,94禁令后,按照要求把币退还了,这是合规的,登记备案后,肯定能够通过以后的合规评估。

第二种情况,原来发币项目,94禁令后出境了。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发币基金会和技术企业都搬到境外,这个境内的规定不管。虽然是中国公民的项目,要受所在国监管,也没必要登记备案。

另一种是发币基金会搬到国外,技术支持企业仍在国内,这个有点复杂。我们认为,如果这个境外发币基金会不向境内投资者发币,境内技术支持企业只是给境外项目做技术服务。我国的政策只管到这个境内技术企业。这类企业既然登记了,按照监管逻辑,我们认为必须要证明它只是对境外基金会提供区块链技术服务,是普通商业合同,没有参与发币行为。

第三种情况,就是境内发币项目,这是严格禁止的。有人争辩说,发币是为了筹资做项目,没有诈骗,没有跑路。但这是不行的。94禁令说的很清楚,这一类就是违规的。因为项目没有被批准的,没有牌照,就是非法集资,是非法代币集资。我国也不会给牌照,3~5年内不会给牌照,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所以,我们建议还在境内发币的项目,还打算将来在境内发币的项目,或境外发币项目向境内投资人兜售,这些行为尽快收手,因为已经违法。

记者:这197个项目是否都合规?

朱幼平:我国采取的是“扬链禁币”政策,不发币的区块链企业和项目,自然会得到政策的鼓励的。有专家讲,不发币的区块链项目登记备案意义不大,炒作这个没什么意义。

事实上,我们认为这里还是有意义的。因为大众分不清楚哪些是发币项目,哪些是不发币项目。对于项目方,敢于登记备案,项目方至少可以自证清白。虽然网信办有声明说,备案并不是最终的合规认定,但有备案或将来得到认定,是对区块链企业形象是非常有好处的。我们建议大家还是积极地去备案,不要嫌费事,实际上也并没有多费事。

对于监管方,因为行业鱼龙混杂,无法自我净化,只有依靠监管,才能逻辑闭环,才能做到“良链驱逐劣链”的效果。这就是管理上的加锁原理。虽然锁君子不锁小人,但加锁说明主人在声明屋子里的东西是要保护的,君子绕行了;如果不加锁,君子也可能进屋顺点东西走。不加锁,君子也可能变小人;加锁,小人也可能变君子。

当然197个项目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远还没有“收全红”。我们从工商总局得到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区块链企业约有19000家。2017年年底的时候这个数据规模是5000家,也就是说2018年一年注册的将近有15000家。我们把刚注册的还没有从事相关的业务的,我们剥离出去,到今年年底真正从事业务,这个不包括媒体,不包括互联网的有425家,2018年的整体规模是4.5亿,预计2019年相关的企业会超过600家,产业规模会超过8亿。如果算上有些企业不只一个区块链项目,这个数目更大。显然,197家只是小部分。

记者:如何分辨区块链项目合规与否?
朱幼平:我们曾经发文说,可以做发钱的通证,不能做收钱的通证。用区块链技术做记账,或称奖励性质的通证,类似积分,用于企业治理或链改。这个通证或记账是区块链技术的一部分,不是非法的代币融资,要区别开。

所以,我们认为区别区块链项目合规与否,有以下界限:

(1)积分奖励性质的记账或通证是区块链技术的组成部分,与非法的代币融资有明确区别,是合规的;

(2)不在境内发币,就是发币主体不在境内;

(3)不向境内投资者发币。

按照《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这样,以下两个业务不在这个定义范围,不用备案:

一是,境外发币公链在境内节点,比如比特币矿场,不在这个范围内;

二是,为普及区块链知识的自媒体,也不在这个范围内。

记者:中国对区块链项目的主要监管方向是什么呢?

朱幼平:我们认为应放在国家总体监管政策大背景下,就能理解更全面。我国政府正在简政放权、改善营商环境,改审批制为备案制,降低准入门槛,强调事中事后监管。所以区块链监管采用备案制。但备案制并不是放任自流、置违规频发而不顾。

另外,我国已实行很多年的去杠杆的金融收缩监管政策,银行表外、P2P、交易所等都在清理整顿范围之中。最近P2P暴雷,有很多资金盘诈骗案例。政策要一视同仁。区块链发币融资至少也是加杠杆,也不能脱离这个大框架,更何况区块链融资还有很多欺诈成分。

记者:由网信办来做区块链备案,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朱幼平:区块链行业由网信办挑头,很合乎我们国家的政策治理逻辑。区块链金融属性很强,按理应由银监会牵头。但区块链是价值互联网,是数字科技,工信部挑头也很合理。区块链是数字经济的底层协议,国家发改委牵头也在情理之中。网信办是互联网企业监管主体,由网信办牵头,协调发改委、银监会、工信部等,似乎更容易推动监管。

记者:对于中国区块链发展您有怎样的看法?

朱幼平:我们讲区块链是革命,区别于互联网信息效率革命,它是价值效率革命。区块链是数字科技和数字经济的底层协议,承载着工业化后500年级别经济繁荣长周期的使命。我们必须要为区块链价值效率革命找到实现路径。而之前的比特币,ICO逻辑上没有闭环,加上政策监管是一种逻辑闭环的实现路径。政策也有苦衷,目前发币即违规的一刀切政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实际上,我国政策实施效果还是不错的,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保护了创新,区块链技术及应用得到快速发展。

我们认为,区块链革命仍然十分早期,区块链形成有影响力的应用还需要多年努力,让公众和政策认识到区块链革命,不能只靠逻辑成立,需要有实践来验证,这需要一个过程。区块链革命还有漫长艰辛的路要走。

展望未来,区块链万业可用、万人可进,普通人从不同角度不同路径,有海量参与机会。我们相信区块链革命的逻辑是对的,区块链的前途是光明的!

来源:互联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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