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海啸”将至?到底是“狼来了”,还是动真格?

2017-08-22 03:57:13

摘要:进入7月份以来,国外一众监管机构纷纷开始对ICO进行表态,先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ICO监管的表态,新加坡也发布针对ICO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国内方面,近日,一些关于监管降至的消息更是纷纷扬扬传遍各大群。


监管“海啸”将至?到底是“狼来了”,还是动真格?

(原标题:监管“海啸”将至?到底是“狼来了”,还是动真格?专业律师这样说)

进入7月份以来,国外一众监管机构纷纷开始对ICO进行表态,先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ICO监管的表态,新加坡也发布针对ICO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国内方面,近日,一些关于监管降至的消息更是纷纷扬扬传遍各大群。

监管“海啸”将至?到底是“狼来了”,还是动真格?

一张关于监管海啸降至的截图传遍各大群
 

监管“海啸”将至?到底是“狼来了”,还是动真格?
微博上甚至出现了即将到来的ICO监管内容。

ICO本是一种极具创新性的融资方式,它打破了一二级市场的界限,可以以极低的门槛为初创企业便捷地获得全球融资。与此同时,ICO数字货币动辄数倍增值的走势,吸引了无数人纷纷涌入这一行业。
 
但是区块链技术门槛高,对于区块链了解的投资人并不多。正如币圈相关人士指出,国内平台对用户的教育太少,投资者在投资一个项目前,大部分并不知道项目是什么,只是觉得,只要能涨就要买。或者说,教育也根本无从下手,因为很多项目,即便听完创始人当面的讲座,也还是没有明白这个项目是什么,除了罗织了大数据,云计算,去中心化,区块链,改变世界等等词汇,你根本不知道下一刻项目会怎么样,有没有市场需求,市场有没有竞争对手,是否有实现的可能,大部分投资者并未思考。正是因为如此,不少项目披上区块链的包装,开始对并不懂技术不懂市场的“小白”投资人进行洗脑,人人都陷入了实现财富自由的憧憬之中,这才导致了行业乱象横生。
 
另外,据《财经》消息,对于ICO市场的乱象,央行已经委托一些企业对ICO市场进行调研。另有地方政府有意尝试ICO沙箱监管模式,并与某些企业进行接触。

是“狼来了”,还是动真格?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召开了ICO监管闭门会议。据一位交易所人士,闭门会议后不久,央行紧急约谈了相关交易平台的负责人,对平台提出了明确要求,代币项目不得扰乱金融秩序,交易平台应致力于代币项目合规化建设,响应国家金融监管,迎合政策监管要求。
 
据有关人士透露,总体来看,监管大棒将直接砸向三种类型的数字货币:一是空气币(涉嫌诈骗罪);二是,分红属性明显币(涉嫌非法证券发行);三是,部分部分大v站台币(涉嫌操纵市场和非法集资)。比较安全的是,应用场景已经落地,产品已经出来,可以进行服务兑换的币种。
 
事实上,ICO监管的讯号早有迹象。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在本月初曾表示,赣州已联合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和新华网发布《合规区块链指引》,成立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地方提供沙盒园技术的支持。
 
本月16日,在由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主办的区块链闭门恳谈会上,北京市金融局局长、党组书记霍学文也指出,区块链和ICO,只有依法合规规范发展才有生命力,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所有金融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要纳入监管。
 
ICO监管指引将逐步出台
 
共享财经就行业所关心的央行监管ICO一事,对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陈云峰进行了采访。
 
陈云峰律师表示,根据目前ICO运作模式、宣传推广以及众多“散户”资金涌入等情形,为避免较大的恶性事件爆发,政府将逐步出台ICO监管指引,一是因为近期ICO项目数量越来越多,融资规模甚至上亿,各种区块链峰会成为ICO项目团队的推介会;二是由于ICO缺乏监管指引,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实现巨额套利,都将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风险。
 
“从政府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监管态度及趋势能够看出,政府的及时介入并出台监管指引必然对市场和投资者带来利好,第一,政府对ICO出台监管政策对ICO项目设定一定的准入门槛,从而防范虚假融资项目;第二,由于众多‘散户’投资者对项目本身缺乏了解,且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对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能避免大的恶性事件爆发。”
 
而针对当前一些分红代币项目是否可能直接归入《证券法》监管范围,陈云峰讲到:“这个具体要依据不同ICO项目情况来认定是否涉及证券发行活动,如果确属证券活动,则要归证监会监管。实务中有部分ICO项目白皮书称数字代币的持有人享有相应的项目股权及项目收益,对于此类ICO项目,实质上涉及变相证券活动,应当由证监会监管。而对于一些ICO项目中,代币仅作为项目应用场景交易结算工具、不代表任何权益,代币持有人自主选择持有还是进入二级市场转让,因此,此类项目实质上不涉及证券活动,则不宜纳入证券监管体系。”
 
对于区块链ICO的监管覆盖面应包含哪些方面,陈云峰律师给出了如下观点:
 
第一,ICO项目发行人资质及项目备案,监管部门应当对项目团队、项目融资规模及用途设定准入限制。
 
第二,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出具意见。对筹集的数字资产应当由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对ICO筹集的数字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应由审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对项目白皮书中代币性质由法律顾问出具是否合法的意见。
 
第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由于数字资产本身的风险,应设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如要求投资者知悉数字资产投资风险、持有数字资产达到一定数额,并具备风险承受能力。
 
总体来看,为避免大规模恶性事件发生,国内对于ICO的监管将会逐步出台,至于是否会“一刀切”,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共享财经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OKEX下载欧易下载OKX下载

okex交易平台app下载

下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