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互联网时代的非法金融活动既隐蔽又多变。跟踪监测发现,境内外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出现了以下新情况:一是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海”,即原本设置在境内的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走海外,在境外注册并继续向境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二是出现了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
针对上述新情况,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部署,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一是加强对124家服务器设在境外但实质面向境内居民提供交易服务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监测,实施封堵;二是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指导相关支付机构加强支付渠道管理、客户识别和风险提示,建立监测排查机制,停止为可疑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目前有关支付渠道已经排查并关闭了约3000个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账户;三是密切监测ICO及各类变种形态,加强研判,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向市场传递更为明确的监管信号。此外,还加强了对新摸排发现的境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网站、公众号、自媒体等的处置,永久封停了部分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的公众号。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