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立法者要求国税局为加密货币税务提供清晰的报告

2018-09-25 06:31:51
投稿 美国立法者要求国税局为加密货币税务提供清晰的报告

部分美国政府立法者认为现行税法令人困惑,并通过公开信督促国税局明确加密货币相关税法,提供清晰的指导方针。现行税法自2014年3月开始实施,将加密货币视为一种财产,并需依照持有时间缴纳资产利得税。个人也可以报告加密货币资产的资本损失,并根据税法规定抵消部分收入或收益所得。另一方面,由于现行税法的修改,投资者每用持有的代币兑换另一种代币都需要视为单次交易缴纳利得税。此外,尽管缺乏明确税法规定,国税局已经表示对未如实申报的加密货币投资者获将给予严格的税款处罚。
 
美国众议院的立法者已向国税局(IRS)发出公开信,要求进一步明确针对诸如比特币ETH等加密货币的税法。
 
这封公开信由国会议员David Schweikert(亚利桑那州代表)、Brad Wenstrup(俄亥俄州代表)、Darin Lahood(伊利诺斯州代表)以及美国赋税委员会成员Lynn Jenkins(堪萨斯州代表)以及Kevin Brady(得克萨斯州代表)所写,并传达给美国税务局长David Kautter。
 
令人困惑的现行税法
 
这群以共和党为核心的美国政府立法者们声称,加密货币相关税法令人感到困惑,甚至费解,而为了让纳税人能够如实申报收入,国税局必须明确立法,提供“全面”、清晰的指导方针。
 
根据现行的美国税法,加密货币被视为一种财产,与房地产交易相同,并须缴纳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税率取决于财产的持有时间。
 
持有一年或一年以下的资产的税率与普通收入的税率相同,税收年度内收入超过500,000美元的个人的税率在10%到37%之间。如果资产持有时间超过一年,则其长期资本利得税税率为0%,15%或20%。
 
由于加密货币被视为财产,个人也可以报告资本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若年资本损失达到3,000美元,则可用于抵消其他资本收益或收入,任何3,000美元以上的资金损失都可以结转到之后的财务年。这对于去年十二月在加密货币市场牛市高峰期入市却被套牢的投资者来说尤为有利,他们可以凭借遭受的投资损失来抵消部分收入所得税。
 
现行税法自2014年3月起实施,国会表示美国国税局已经有“足够多的时间”去更新加密货币税收政策。上一次美国部门呼吁国税局修改加密货币相关税法是在2017年5月,对此国税局局长援引《2014-21年度国税通知》作为回应,该通知是国税局对加密货币税收的“初步指导”。
 
自现行税法实施以来已有四年多了,而此后唯一的变化只是让事情更复杂。根据以前的税法,加密货币等个人财产可以在不承担突发税负的情况下兑换其他同类财产。这尤其有利于进行多币兑换交易的加密货币投资者。然而,现行税法删除了这一条款,仅仅将其保留为处理房地产而非个人财产的参考内容。这就意味着每一种不同代币间的交易都应该被视为一次财产的售出,并且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目前,美国国税局正尤为积极地关注着加密货币投资者,并于今年3月23日发布了一条备忘录,警告投资者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上报告加密货币收益。尽管缺乏对加密货币的明确税法,未能如实报告加密货币收入的纳税人可能会面临高额税款罚金。

来源:区块链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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