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此类广告更多地专注于提供Sapin II法律允许的内容,该法律禁止各种高风险产品的数字广告,包括具有高杠杆率的CFD。
AMF还公布了加密货币广告的相关数据,在今年前九个月,加密货币广告占所有投资产品广告的12%,高于2017年的3%,但也远低于2018年1月至4月的23%。
今年早些时候,AMF澄清了其对加密货币及其相关产品的监管立场。在分析加密货币衍生品的法律地位后,AMF指出,提供这些产品的平台必须遵守授权和商业行为规则,并且不得通过电子方式宣传这些产品。也就是说,此类产品属于Sapin II法律的监管范围。(汇众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