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所有比特币相关收入将会像出售金融资产所得收入一样纳税。个人来自出售或买卖“虚拟货币比特币的”的收入由年度纳税申报和“年度总税基(10%)”中指定。
“这种情况下的应税收入与税基是各个年内指定交易的实现利润的总金额,减去各个年内指定交易实现损失的总金额,实现损益由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格减去成本确定”,该文件补充道。
国税局还规定,盈利和非盈利交易都要纳税,个人年度收入报表提交的截止日期是2013年4月30日。
保加利亚是美国国税局宣布比特币是一种国内应税的财产形式后,第一个宣布对比特币征税的国家。
转自:比特币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