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被用来打击金融犯罪吗?

2019-09-20 01:44:31

全球许多国家对央行加密货币都有兴趣,其中大部分中央银行已经开始了对数字货币的研发,意图创建自己的数字货币。对于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有人赞同就有人反对。可反对之声是否又曾想过,央行发行数字化货币这一行为,对打击金融犯罪有奇效呢?

现金流动

今天的纸币,是流通货币的边缘部分,它代表了最终用户与中央银行之间的直接关系。可就像普通加密货币一样,现金往往被心怀不轨之人用于非法目的——毕竟,谁也不会知道你拿100万元现金究竟是包了红包孝敬祖父母?还是用它进行了地下交易。

从各中央银行给出的信息计算可得出,世界上流通的现金数量约占货币供应量的10%. 刚刚说到现金代表了最终用户与中央银行之间直接的关系,其实不仅如此,现金同时还代表了最终用户与央行之间无法追踪的关系。

在许多方面,流通中的现金与加密类似: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不会知道你用现金做了什么,除非你触发,或者遭遇到了反洗钱政策。尤其是当你退出银行系统,转而加入加密货币市场后,虽然使用加密货币交易,所有的操作记录都将会被记录在区块链上,但是,追踪加密资产中的操作,就好比不知道银行、地址以及密钥的情况下,去搜索保险箱的内容。

因此,在加密世界中,一系列的监管都可能会失败。全球有数个国家已经在对其国民持有的加密资产征收资本利得/收益税。但事实上,结果并不理想,收获也并不可观。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有人坚决不提供其加密的信息。

而我国早在2017年时,央行就禁止从银行系统向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资金转移,为的就是尽可能的打击金融犯罪、反洗钱以及其防止资本外逃。可惜同其它国家一样,我国央行也未能完全实现目标。

但是,从之前打击影子经济的失败经验来看,对监管机构来说,可追踪的非加密数字货币是可取的。

央行数字货币可为替代品


从监管框架开始,需要一个新的方法,比如要决定加密货币是真是货币还是金融资产?同时,考虑到建立可靠会计框架的困难,实际上银行可能会被绕过,或者被迫改变商业模式。因此,银行应该专注于根据风险和实际支付资本的能力,为选定的投资筹集资金,而非无差别通过存款获利。

央行或者监管机构,也不应该单纯的发布加密禁令或者限制性条例,而是需要将10%的“加密”现金流动,逐步转变为由国家,或者中央银行支持的数字货币。就比如欧元区的公民可以使用针对数字化欧元的数字钱包,该数字货币可以通过智能手机进行管理,而不需要开设银行账户。

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外汇储备,或者流动性互换,根据传统协议,将其数字货币提供给其它货币区域。举例来说就像:欧洲央行可以提供数字美元,因为同样的,美联储也可以提供数字化的欧元,甚至欧元区成员国也可以通过数字化实体货币进行干预。同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特定的公约,以及欧元区以外的地区,向所有欧元区公民提供数字服务。这不仅可以降低铸币成本,对打击地下经济也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

或许这个方案一开始需要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SDR)作为担保,但后续发展起来之后,对其的依赖将会十分有限。

原本,数字货币被央行,监管机构即反欺诈机构看作一种风险。可如果CBDC成为全球货币,不但能够通过它简单的管理各地盈余和赤字,以此来有效减少支付的不稳定性,同时其拥有的数字化,透明化,以及可追溯到每个单独交易细节等特点,将会对打击金融犯罪、地下交易以及反洗钱等行动带来不小的助力。(星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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