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是由议员Matt Dababneh(加州银行业和金融委员会的主席)提出,并在投票中以55:22获得批准。
目前该法案已移交加州参议院,并已完成了第一次审查(共三次),如果法案通过,数字货币企业需获得业务监管部(DBO)颁发的许可证,申请人将承担5000美元的不可退还报名费,此外还要求申请方提交完整版本的应用,可识别此前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的服务。
根据加州的立法程序, 如果该法案通过了参议院,它还需要加州州长的签字才能正式成为法律。
如果加州州长否决该法案,而两院三分之二的议员表示赞成,该法案将重新生效。如果它成为法律,按照惯例,它将于次年的一月份的第一天生效。
监管压力
该消息正值越来越多来自州议员的监管压力。
就在上月,北卡罗莱纳州的众议院批准了一项法案,要求对特定的数字货币进行监管。类似于加州的法案,Bill 289法案目前已转移到北卡罗莱纳州参议院作进一步审议。
Bill 289法案旨在制定一个新的货币汇兑法(MTA),法案将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的汇兑,例如比特币。议案的提交者是共和党众议员斯蒂芬·罗斯(Stephen M. Ross),此外他还是富国银行副总裁兼投资总监。来源:中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