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数字货币听证会实录:先确定属性,再推进立法和监管机构

2018-03-15 00:55:00
北京时间3月14日晚,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的一个小组委员会举行了一场主题为“检查加密货币和首次代币发行市场”的听证会。这次听证会标志着国会内部将首次专门处理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问题。

美国数字货币听证会实录:先确定属性,再推进立法和监管机构

  继2月6日、2月14日美国国会举办了两场虚拟货币区块链听证会后,北京时间3月14日晚,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的一个小组委员会举行了一场主题为“检查加密货币和首次代币发行市场”的听证会。

  这次听证会标志着国会内部将首次专门处理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问题。

  Bianews独家全程跟踪、首发此次听证会内容,以下是实录:

  听证会目的:

  将审查加密货币和首次代币发行可能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的经济效率和潜在融资机会,并审查适用法律的情况,以便投资者获得联邦证券法提供的全面保护。

  此外,听证会将考虑监管机构(如SEC)用现行法律来监督加密货币和首次代币发行,以及如何进一步实现清晰监管。

  参会主要人员:

  Peter Van Valkenburgh, Coin Center(美国的数字货币非盈利研究中心)研究中心主任

  Chris Brummer,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教授

  Robert Rosenblum,美国威尔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Mike Lempres,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Coinbase首席法律与风险官

  主要人员观点

  美国众议院听证会主席:数字代币不是黄金,不是商品

  听证会主席Huizenga

  听证会主席Huizenga发言称,毫无疑问,数字代币不是黄金,因此也不是商品。Huizenga也是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资本市场小组委员会主席。

  众议院议员:数字货币是一种骗局

  众议员布拉德·谢尔曼(Brad Sherman)在会上表示,数字货币是一种骗局,它被用来各种违法用途,如被犯罪分子用来在世界各地转移资金,被逃税者用来逃税,被创业公司用来募资诈骗等。

  主要参会人员证词

  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教授Chris Brummer:

  讨论监管,需从白皮书的披露要素入手

  代币发行的日益普及,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欺诈和市场波动,已经引发了华盛顿特区乃至全世界政府对加密货币普遍的讨论。

  最紧迫的问题涉及CFTC和SEC之间适当的权力分配,以及它们的权力是否应深入到加密货币的生态系统中心。

  不仅是美国,在欧洲和其他地方都在考虑是否需要一个全新的或替代性的监管制度。

  鉴于加密货币的复杂性和异质性,以及时间的局限性,应从基础入手,然后反思关于现有监管工具的充分性。

  考虑到这一点,白皮书的这些因素披露尤其重要:

•发起人的地址和联系信息

•问题和技术解决方案

•token描述

•技术团队资质

•行业风险因素

  发起人的地址。研究指出,大约32%的虚拟货币发行中,无法确定发行实体或发起人的来源。这就造成了投资者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也就不能确定可能为投资者提供什么规则和法律保护。

  问题和技术解决方案。美国证券法的大部分历史中,没有任何信息比发行人的财务报表更重要。通过仔细检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收益表,投资者可以评估公司过去的业绩,对其未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知情猜测,并估计公司证券的价值。正是由于证券发行中财务报表的核心地位,第三方审计师、会计师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整个生态系统得到了发展和依赖,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其遵守最佳做法。

  令牌描述。对令牌的适当描述也是必须的。描述应该指出发行的预期用途,数量、创建者或顾问何时以及是否持有保留份额,以及如何清算,和具体说明令牌的合法权利持有人享有哪些权利。

  技术团队资质。执行团队和董事的背景信息披露是公开的要求,能让投资者了解管理团队的质量。在货币发行中,很多公司历史有限,所涉及的技术可能异乎寻常,但有关该产品技术团队的信息可能尤其有价值。为了让投资者对白皮书的专业性和可信度有一定的了解,应该要求创始人提供与重要工程经验、技能、资格等所有重要信息。

  行业风险因素。应在白皮书中包含有关影响权证持有者的最重要风险因素。持有者还应该理解更大的风险,还必须充分意识到其潜在的黑客攻击,数据丢失和中断的隐患,以及隐私问题和跨国数据可移植性等法律问题。

  毫无疑问,更多的技术性披露要求在美国证券法下是有意义的。

  Coin Center研究中心主任Peter:

  两种货币,两种风险

  一种是数字,一种是证券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存在已经出现的和将要发布的虚拟货币。

  前者(比特币以太坊等)是有效的数字商品,只是数字。后者,即所谓承诺的代币,是证券。

  类似商品的货币没有可依赖的发行者,但它依赖于交易投机性市场。为保护投资者,警惕这些市场的欺诈和市场操纵至关重要。

  将要发行的虚拟货币,投资者唯一可依赖的是发行人,准确的风险披露和发行人的透明度是投资者保护的关键。

  尽管投资者的资产像科幻小说,但对他们的保护政策并没有什么新鲜:CFTC监管商品衍生产品市场,警察监管欺诈和操纵,SEC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披露信息。

  这对于消费者或投资者的保护来说也不理想,联邦的解决方案可能是可取的——减少进入壁垒并增强交易所之间的竞争,或许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

  威尔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obert:

  建议尽快立法,确定单一监管机构

  国会应在近期通过立法,批准和指导监管机构修改或取消不必要地、阻碍区块链发展的法规,同时确保有适当的规定来保护投资者和用户。

  从长远来看,国会应该通过立法,建立一个全面的立法和监管体系来管理美国的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相信国会现在可以确定一些原则和方法,并且这些原则和方法可以作为开始制定该立法的框架。

  建议两步式立法

  国会和联邦监管机构制定一套关于加密货币的全面立法或监管计划还为时尚早。迄今为止,我们已经看到了许多token产品,但我们的功能令牌平台的例子很少。除比特币,以太网和其他一些通用加密货币之外,在美国很少有可以自由交易或自由交易的代币。 我们尚未有任何已经公开注册或符合法规A +资格的代币。而我们还没有任何将代币授权作为证券交易的交易所。

  国会现在可以也应该考虑制定重要的立法,相信国会和其他人应该开始考虑对加密货币的全面立法和监管方法最终会是什么样子。

  目前的立法焦点

  国会可以通过立法达到三个目标,向新兴区块链和加密货币公司提供重要和适当的援助:(1)任命一个单一的联邦监管机构,可能是SEC,确定该机构对虚拟货币的管辖权;(2)授权和指导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其他联邦监管机构修改或放弃其适用于token活动的各种规则和条例;(3)优先适用国家货币法律和国家证券登记规定等国家实体法律,因为它们适用于token活动。

  需要一个主要的联邦监管机构。除了为区块链和token活动提供创新和筹资机会之外,它们还可能会发生欺诈和其他不当行为。联邦和州的监管机构会自然而恰当地尝试对不良行为进行管制。因此,我们已经看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芬兰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张对token活动的各个方面的管辖权,并且看到其他联邦监管机构也主张管辖权也就不足为奇了。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修改和放弃规则的权力。正如前面所讨论的,虚拟货币发行提出了一种新型的筹资方式,投资者的主要关注点是未来可能的商业可行性,以及开发、维护、运营。这与传统的筹集资金技术的情况非常不同,例如出售股票和债券,投资者主要关注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公司的未来经济活动和福祉。毫不奇怪,为股票和债券开发的证券监管计划并不适合代币和代币平台。

  因此国会应授权证交会引导证券交易委员会酌情并适当考虑投资者保护,修改或放弃现有规则和条例。

  现在制定关于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行业的全面立法还为时过早。即使在早期,国会也可以开始确定综合立法应包含的关键主题:

  •简单。任何全面的立法方案应该简单而便宜。

  •保护。 除了保护令牌投资者和令牌用户的利益外,全面的立法计划还应该防范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技术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Coinbase首席法律与风险官:

  现有制度已很全面,但各机构需达成一致

  目前存在全面的联邦监管制度:我们认为国会不需要建立新的监管机构或新的监管机制,因为联邦监管机构已经有足够的权力来有效地管理这一空间。

  至少有四个联邦监管机构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和市场:

●SEC有权进行证券交易;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商品现货市场进行欺诈和市场操纵,并且对商品衍生品交易拥有全部权力;

●FinCEN拥有了解客户(KYC)和反洗钱(AML)事务的全部权力;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有权进行虚假广告和某些消费者保护。

  监管机构需要提供明确和一致的指导意见:

  虽然监管覆盖范围广泛而深远,但不清楚一个监管机构的权力在哪里结束,并转移到另一个监管机构。这导致公司必须明确规定每个资产在什么时间适用哪种制度。监管机构之间就这个问题进行协调后才会有很大的清晰度。

  相反,今天的环境可以拿盲人摸象来比喻——每个机构都从狭隘的角度来看待代币:

●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这些资产可能是证券; 

●CFTC称标记是商品,除非它们是证券; 

●国税局称他们是财产; 

●FinCEN称令牌是钱; 

  这种缺乏协调可以通过不一致的税收待遇来阻碍这种新资产类别的发展。美国国税局将这些资产视为财产,并将其纳税。这种处理降低了代币在筹集资本方面的相对效率。这样看来,即使签发符合所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义务的证券代码,也会导致对财产征收更高的税费。

  明确美国的法律和监管体系可以实现创新,创造就业和提高美国的竞争力。Coinbase致力于与SEC、CFTC和其他监管机构合作,共同塑造一个负责任的监管市场。

  Bianews总结

  美国的三场关于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听证会都是国会下属委员会举办。

  美国第一场虚拟货币听证会,由美国参议院银行、住房及城市事务委员会举办,主题为“虚拟货币:SEC和CFTC的监督作用”,SEC和CFTC主席参加。

  第二场听证会,由美国众议院举办,参加听证会的是美国科学、太空及科技委员会的两个下属委员会,听证会主题为:“超越比特币:区块链技术新兴应用”。

  本次第三场听证会,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举办,同前两次一样,参会人员只是抒发各自观点,拿来讨论,暂不会达成什么结论。

  但虚拟货币行业中的参与方、法律界、监管机构、研究学者等各方代表讨论的观点为政策的出台贡献了方向。

  听证会主席Huizenga也是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资本市场小组委员会主席,他认为虚拟货币不是黄金不是商品,以及众议员布拉德·谢尔曼称虚拟货币是骗局,可能代表了金融监管机构的一种态度。

  其他与会人士在本次听证会上至少拿出了监管政策出台前的方向:

  首先,需要确定虚拟货币的属性,是商品?是资产?还是证券?

  属性确定好了后,就可以明确由谁来监管;

  还要深入到虚拟货币生态系统中,比如白皮书的关键内容披露上,达到监管的高清晰度;

  接着要讨论用现行法律,还是出台新的针对虚拟货币的特定法律实施监管;

  最后指定一家监管机构或某些机构明确职责、各个流程分工,才能更好更快地监管虚拟货币。


  美国“审查数字和ICO市场”听证会观点总结

  看好:

1.知名律所合伙人Robert Rosenblum:“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相结合,将会提供巨大的市场机会,但也会导致欺诈行为,这些目前很难预测。

2.伊利诺斯州众议员比尔·福斯特:人们大部分的日常生活,将很快涉及区块链。


  不看好:


1.众议员Brad Sherman:数字货币是骗局,可被用于转移资金、逃税、募资诈骗。

2.货币中心研究总监Peter Van Valkenburgh:比特币的根本性创新是其数字资源的稀缺性。

3.乔治城大学法学教授Chris Brummer:它是泡沫,也是投机、追逐金钱和披露不足的产物。


  监管和其他:

1.乔治城大学法学教授Chris Brummer:ICO将成为区块链行业的主要融资方式,监管需要接入ICO欺诈。

2.Coinbase首席法律和风险官Mike Lempres:负责任的监管是有必要的。

3.听证会主席Huizenga:数字代币不是商品;政府发行的数字货币与目前市场上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还是有区别的。

4.Coinbase首席法律和风险官Mike Lempres透露:美国商品交易委员会已给Coinbase提供了一些监管方面的指导;我们目前有近20%的员工都致力于合规。

5.乔治城大学法学教授Chris Brummer博士:对于数字货币投资者缺乏保护,美国国会不会袖手旁观,须扩大SEC管理数字货币易的权力。

6.货币中心研究总监Peter Van Valkenburgh:区块链技术可跨越国界,合规是个繁琐的工作过程,需要厘清监管规则。

7.纽约州众议员卡Carolyn Maloney:目前我正在制定一项法案来管理作为投资的数字货币。


  来源:Bianews(文章有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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